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子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定为工伤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4-27 13:44)    点击:264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定为工伤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特别指出,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存在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子维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行政诉讼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子维律师,张子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子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7835262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子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桂林律师 | 桂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子维律师主页,您是第3019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