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子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8-05 21:40)    点击:266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一,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第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第三,主体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子维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行政诉讼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子维律师,张子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子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7835262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子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桂林律师 | 桂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子维律师主页,您是第303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