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登记?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9-15 16:36) 点击:345 |
如何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登记? (1)收养人(年满30周岁)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①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 ②户口簿、身份证; ③单位证明。收养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镇民政办公章的,反映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市级医院(市一院或中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送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①户口簿、身份证; ②送养人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