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有期限吗?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2-29 16:11) 点击:247 |
交通事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有期限吗?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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