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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何时算起?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30 14:44)    点击:283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何时算起?

  补办行为具有溯及效力,一经补办登记男女双方就是夫妻关系,不再是同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一)第4条的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基于永久共同生活的意思,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社会上的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的结合,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这一点很重要,在离婚过程中,对于相关的财产处理是相当重要的。

  最高法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 【 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 】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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