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子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遗嘱公证服务准备材料有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24 16:00)    点击:739

遗嘱公证服务准备材料有什么?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子维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行政诉讼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子维律师,张子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子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7835262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子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桂林律师 | 桂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子维律师主页,您是第30196位访客